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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更新时间:2016-07-19 01:24:55 浏览:1971 次【字号:
鲁粮字〔2016〕72号
 
各市粮食局,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
    7月12日上午8时30分,山东枣庄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在组织代储的跨省移库玉米出仓作业时,由于相关人员培训不到位,作业现场管理不规范,一名外包作业人员在没有系安全绳、也没有关闭出粮口的情况下,违规进入仓房拆卸挡粮板,导致其直接掉进粮堆被埋身亡。这起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外包作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抓好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当前,我省夏粮收购入库全面展开,同时跨省移库玉米也在集中出库,出入库作业区人员杂、车辆多,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特点,各地、各单位要保持足够的警省。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抓好作业现场管理。要在库区设置合理的交通标线和引导标示,在易出事故的位置设立警示标志,保证出入库作业秩序。要设立安全引导员,安排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对库区进行巡回检查,随时提示作业安全常识,加强出入库车辆及人员的引导。要明确现场作业人员工作分工和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规违章操作行为。
    二、进一步抓好外包作业安全管理
    外包作业是粮食行业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环节,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管理,严格把关,夯实责任,切实加强外包作业的安全管理。对聘用的装卸队伍,必须审查相关资质,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对外包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交底培训并记录在案,未经培训一律不得上岗;对承包方的作业行为,必须加强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进一步落实省局《关于加强粮油仓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鲁粮字〔2015〕89号),把外包作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做实做细,切实做到照章办事,杜绝各类不规范作业行为。
    三、进一步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全省“大快严”集中行动,立即再次组织开展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真正摸清本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并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不留隐患。要以外包作业为重点,对照国家粮食局关于规范粮食进出仓作业“五个必须”等要求,抓好作业现场的隐患排查,同时对消防设施设备、药品库、配电室等关键环节和部位,也要逐一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帐,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办,限期进行整改。在整改期内,落实周密措施,严加防范,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问题。
    今年粮食收购入库量大,部分地区仓容紧张,安全储粮压力较大。要高度关注汛期天气变化,畅通库区排水渠道、备足防汛物资器材,确保防汛措施落实到位;要高度关注破旧和简易仓房储粮检查、修复和改造工作,未经维修加固达到使用要求的,不得装粮,确保不出现坏粮烂粮事故,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四、进一步增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充实救援人员,抓好实战演练,增强应急自救技能,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要求,在加强应急自救的同时,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和上级粮食部门报告。要加强应急值守,汛期和夏粮收购期间坚持好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项工作处置有力。 
 
 
 
                             山东省粮食局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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